21个省级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采预算
2013-02-06
2013年,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在“1+4预算”编制模式下全面升级,21个省级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达数十亿元。
据了解,2012年8月,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首次提出“1+4预算”理念,要求增加政府采购预算。刘捍东厅长指出,江苏省政府采购规模虽已跃升至全国第一,但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仍然存在短板。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就是要解决政府采购扩面、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归集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问题。在“1+4预算”理念的指导下,江苏省本级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与省级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预算、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共同构成了“1+4预算”编制模式。2013年增加的政府采购预算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和《江苏2013年度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编制,体现了严格、全面、科学、规范的特点。
具体而言,一方面,2013年,该省做到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涵盖了绝大部分的财政支出项目,分类品目与中央单位保持一致,对全省各地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起到了指导的作用;另一方面,与之前较笼统、分散地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相比,2013年政府采购预算完全按照货物、工程、服务进行分类编制,对于建设项目或工程项目,要求逐一编实编细其包含的具体内容。
目前,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室已通过自行梳理,将2013年预算中属于服务采购的项目拿出来纳入政府采购,以共同做好201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据统计,共有10个业务处室报省级公共服务采购项目21个、金额达数十亿元,项目涉及教育文化、社保民生、医疗卫生、农业、财务审计、课题规划、房屋维修等类别,具体包括标准化考点、免费教科书、高雅艺术进校园、学生保险、农桥建设、扶贫贷款、公务员体检、退役士兵培训、规划编制、项目评审、财务审计、课题研究以及新增的第三方绩效评价劳务等。记者了解到,新制定的《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暂行办法》已在厅长办公会上通过并印发,具体操作办法正在制订中。
据了解,下一步,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将继续做好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力度,如增加制约功能,对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制定政府采购预算控制指标,作为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审核的依据。(来源: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