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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2012年全国累计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681亿元

2013-03-05

    据央行网站4日消息,人民银行秉承“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理念,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央行公开数据显示,在过去的2012年,人民银行对全国累计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681亿元,主要用于涉农贷款占比较高的西部和粮食主产省(区)。截至2012年末,全国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5.3万亿元,同比增长16.0%。由此看来,支农再贷款政策的实施,对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助于促进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有力推动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农村面貌的改善。
    央行表示,2013年2月,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 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3]58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政策,并要求各分支行加强对支农再贷款使用效果的监测考核,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功能,同时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
    央行2012年多次发文支持支农再贷款工作
    2012年年初,人民银行下发《关于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 支持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2]58号),要求各分支机构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积极作用,支持农村经济持续、稳固发展。
    同年8月,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试点的通知》(银发[2012]207号),在陕西、黑龙江两省开展试点,在坚持涉农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70%的发放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试点地区支农再贷款的对象由现行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拓宽到设立在市区的上述四类机构。
    经济学家、长江商学院教授周春生认为,央行在支持扩大“三农”信贷的过程中也要注意相关问题,职能部门一方面支持农村发展,另一方面也要重视金融信用风险。(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