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贷“指定评级”或终结 各省区月底上报改革方案
2013-12-02
中小企业如需贷款,必须向当地金融机构出示贷款卡,贷款卡年审必须由央行指定的评级机构做资信评估,这一为国内银企熟悉的贷款流程正面临改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融资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人民银行决定改革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管理方式,由偏重于事前管理转变为着重进行事中、事后监测和信息披露,加强信用评级业务规范管理”。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通知》称,人民银行不再通过网站公布“评级结果可以在信贷市场使用的评级机构名单”。
“以往,江苏地区的企业贷款必须要贷款卡,其信贷评级必须由央行认可的评级机构操作,形成一个"白名单",江苏地区总共有几家。”招商银行江苏一地市信贷负责人称。
据悉,央行对信贷评级机构往往有一个准入名单,不少央行分支机构还会在此基础上专门推荐若干评级企业,但这种强制在特定机构进行的评级,却很少深入企业了解情况,金融机构也很少关注这个指标。
反而,贷款额度不论大小,都要进行有贷款卡和评级,这给融资额度不大的中小企业带来了财务负担,“今年,因为深圳等地区不少中小企业反映信贷强制评级徒增成本,在我们圈内这个评级已变得很敏感,大家都预期央行要有新政策出来。”东部一家具有央行股权背景的评级公司人士说。
虚设的资信评估
如上文所述,目前贷款卡为国内企业向银行贷款的必备文件,其最早由深圳人行创设,1993年,深圳人行组织贷款企业资信评估,由此,深圳资信评估开始纳入贷款卡评级。
1996年,央行公布实施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资信评估结果“可作为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参考依据”,此后,深圳贷款卡和资信评估模式开始在全国推广。
当时国内信贷评级市场几乎还是空白,央行也希望借此培育评级机构和评级市场,同时提高信贷企业透明度,上述评级公司人士称。
随后,这一贷款卡与资信评估结合的模式,被不少地区进行力推,其中包括深圳、上海、江苏等东部发达地区。
“上世纪90年代,银行的不良贷款很高,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水平还不高,那时候,金融机构对贷款卡和外部评级有需求,但是随着之后银行改革,内部对企业评级能力大幅提高,这个贷款卡已经显得没那么重要。”他称。
多位东部地区银行人士均称,目前,对于企业提交的贷款卡,流程意义在逐渐增强,需求和采纳的信息很少。
“拿到贷款卡,我们往往只会看一下这个企业目前在那些银行有贷款,贷款质量怎样。对评级还有其他信息基本没关注。”上述招行地区信贷负责人称。
然而,贷款卡年审必须进行的资信评级费用,对不少中小企业反而成为负担。以深圳为例,所有上一年度贷款余额或新增贷款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须由深圳人行指定的评级公司做资信等级评估,收取费用5000元到3万元不等,否则将不能通过贷款卡年审。
将取消“白名单”
或正是看到了上述现象,央行正在酝酿改革这一贷款卡以及评级模式。
《通知》称,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再以发文认可、公示名单、约谈推荐等形式确定信用评级机制从事辖区内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不再以划分评级范围、评级区域等方式组织开展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不再参与制定评级业务收费标准等。
央行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评级结果可以在信贷市场使用的评级机构名单”(业内称“白名单”)显示,全国总共有数十家评级机构进入这一名单,其中上海和北京地区最多,上海地区总计8家。
此后,信贷评级市场或将不再是这些机构专有市场。《通知》称“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以省(区、市)为单位进行辖区内信贷评级机构备案工作;接到辖区内信用评级机构的备案申请后,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备案材料(包括营业许可信息、机构信用代码、股东信息等),经审核后予以备案”。
这意味着,此后,评级市场将更加开放,不再指定机构,竞争也更加激烈,上述评级人士称。
根据《通知》要求,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于2013年11月30日前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上报改革辖区内信用评级管理方式报告。(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