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促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014-01-17
16日,从国家工信部网站获悉,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共同努力,积极缓解当前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遇到的用工成本上升、生存和发展压力加大等问题,着力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形成有利于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提升素质、良好成长的发展环境。《指导意见》共提出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二是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品牌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把轻工、纺织、机械、电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养老服务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中百万元固定资产就业人数13人以上(含13人)、人均年营业收入45万元以下(含45万元)的中小企业作为当前引导扶持的重点,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为缓解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八项政策措施:一是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从事现代农业、基本生活服务业、养老服务业、广告、印刷、演艺、娱乐、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出版物发行、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以及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
二是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推动落实已出台的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取消各种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严格落实已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减免政策,把涉及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乱收费行为作为治理“三乱”监督检查的重点。按照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及时办理出口退税。
三是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可适当提高培训费补贴标准。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截止到2014年底。
四是缓解融资困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贷款的规模,积极开发适合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利率。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积极开展融资培训及咨询服务,推动多种形式银企对接。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推动落实调减法定检验检疫目录等政策,为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产品出口提供便利条件。推动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或与大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拓宽市场空间。支持企业到境外参展办展,开拓国际市场。
六是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各类园区要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和仓储设施,积极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对创办三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改善企业集聚发展环境,支持能源供应、排污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立技术、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服务平台。鼓励有技术、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有序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七是加强公共服务。支持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平台积聚服务资源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类服务机构增强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增强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管理诊断、检验检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支持各省(区、市)统筹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支持行业特色鲜明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服务评价和激励机制,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把为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业绩考核的重点内容。鼓励信息化服务商搭建平台,为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
八是加强指导协调。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和配合,集聚各类资源,细化配套政策,促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新提升,在日前召开的2014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还曾表示,2014年,将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为重点,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以消除各类隐形壁垒为重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以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为重点,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以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指导意见为重点,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以筹备开好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为重点,推动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深入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高“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新提升。(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