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面临困境三大原因
2014-06-25
我国担保业在近20年的发展中,经历了从最初的部分地区试点,到各类担保机构如雨后春笋遍布全国,其中尤以商业化运作的担保公司为甚。近年,担保公司接连倒闭,整个市场信用体系饱受质疑,担保业陷入极度的低迷。为何仅仅几年时间内,担保行业便从狂热滑到了低谷?
担保公司的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燃眉之急”。但由于行业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加上流动性趋紧的影响,近两三年担保公司变相骗贷、资金链断裂等事件频出,不仅使担保公司的商业形象受损,更让整个行业陷入重重危机之中。
具体来说,导致担保行业面临困境主要有三点原因。
第一,银保关系中,担保公司仍处于弱势地位,加上担保公司大规模倒闭事件的爆发,使担保公司生存环境更加恶化,困境重重。随着银行对中小企业风险管控的提升,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关系将由合作共赢走向纯粹的竞争关系。其实,即便是担保公司向为债券市场提供担保服务的专业机构转型,也会面临着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产品等金融创新带来的信用定价和风险转移的变革风险,传统担保业务将会受到剧烈冲击,加剧担保行业困境。 原因之二,与担保行业盈利模式有关。目前相当一部分担保中介公司注册资本金都在2亿元之下,很难抵御动辄数亿元贷款的风险。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靠天吃饭的经营模式注定担保公司生命力不强,风险较大。
一方面,贷款公司出现危机后担保公司的代偿是一个大问题,银行为了自身资金的安全,规定限时代偿,大大加剧了担保公司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是个别诚信缺失的企业,恶意赖账、逃账;同时,政府的相关预警机制缺失,行政执法界定模糊,手续复杂,不能及时控制局面,给担保公司的追偿带来了困难。
此外,担保公司衰败的致命原因是,行业内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不同公司收费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不规范发展导致行业恶性竞争加剧,让一些公司难以避开淘汰命运。
原因之三,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监管方面,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监管方是国家发改委。除此之外,还包括地方政府与地方自律性质的行业组织。尽管融资担保具有金融业务性质,且存在资本充足率的问题,但截至目前暂未被纳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可以说,正是由于业务经营与监管组织的错位,担保行业混乱的经营管理才一直没有平息迹象。
与此同时,没有对口的专业监管方,也就没有审慎的风险监管。这不仅导致了担保机构的风险放大,同时也限制了担保机构赖以生存的担保业务放大倍数。这一倍数是指担保机构可以担保的贷款金额相对于资本金的倍数。一般在国外,10~20倍的放大倍数是比较常见的,在日本则可以放大到60~70倍。
相比较而言,国内担保业务中,通常5倍之内的放大倍数对担保公司而言就是致命的。较低的放大倍数,在2%~3%的担保费率面前,商业担保公司的收益很难覆盖其代偿风险。收益不足以抵挡代偿风险,严重危及了企业生存。
因此,担保行业想要健康稳定发展,除了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外,担保公司还应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通过业务创新或多元化经营改善自身收入结构。
正如知名财经评论员宋清辉所说,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发展历史不长,虽然他们在经济大局中所占比例较低,但从中小微企业的依存度来说,仍值得国家政策大力扶持。(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