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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或将“转贷”中小银行

2014-12-17

  日前有媒体报道,金融监管部门将引导政策性银行以提供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地方性中小银行合作,补充中小银行资金来源,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拓展资金来源并丰富服务小微的金融机构体系。
  不过,记者从某政策性银行了解到,目前该行还尚未开展这项业务。但业内人士认为,从民营银行的设立到央行增加再贴现额度,监管部门对于提高小微企业金融供给、改善小微企业信贷获得表现出较强的意愿。这一背景下,政策性银行开展“转贷”业务的可能性较大。
  转贷,还是委托贷款
  “这种方式与委托贷款极为类似。”某政策性银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从定义来看,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委托贷款曾是政策性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主要手段之一,国开行早在几年前便已开展这项业务。具体来说,某公司从国开行申请到打包贷款后,将此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再转贷给指定的中小企业。
  如今,委托贷款仍受政策性银行“偏爱”,并被进一步“升级”,如进出口银行已在多地开展的小企业统借统还贷款业务。统借统还贷款业务是指该行向融资平台发放的贷款,由该融资平台统借统还,为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相关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本质来看,统借统还业务仍属委托贷款。而银行“偏爱”的原因在于,该业务具有风险小、银行投入成本低、小微企业支持面广等多个优点。
  上述解释也得到某政策性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认同,他告诉记者,获得政策性银行批量贷款的公司或平台,一方面自身实力较强;另一方面开展的业务,多属政府托底或有担保机构的担保,极大降低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
  专家普遍认为,简单来看,政策性银行“转贷”中小银行,仅是将原有批量贷款的对象替换为地方性中小银行,业务本质属性并未发生改变。
  哪些中小银行将受益
  “并非所有中小银行都会获得政策性银行的批发性资金。”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王勇认为,“政策性银行资金有限,对于转贷对象的选择将设定一定门槛。”
  我国地方性中小银行主要包括城商行、农商行以及新设立的民营银行。除数量众多外,大部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意愿都较为强烈。某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相比较而言,中小银行网点机构较少,揽储难度较大,对其负债有较大影响,进而也束缚其业务的发展。
  王勇判断,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供不应求的局面。同时他认为,支持小微企业的一贯表现或将作为政策性银行的评判标准之一。
  金融监管部门引导政策性银行“转贷”的意图,仍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选择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大的小微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中小银行,不仅有助于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而且可降低贷款被挪用风险,还可对其他中小银行形成正向激励作用。
  另外,地区性经济特点或对入选带来一定影响。“结合政策性银行自身定位,以外贸型经济、农业经济为特征地区的中小银行获得资金的概率较高。”有业内人士判断,“外贸企业、涉农企业应受益较多。”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目前政策性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均维持在基准利率上下,远低于小企业融资市场利率,而批发性资金利率也较低,因此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方面,政策性银行资金的注入将发挥积极作用。
  资金规模有多大
  政策性银行“转贷”地方性中小银行的批发性资金规模有多大?目前仍是未知。
  某政策性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目前有限的资金盘子下,可用于转贷的资金规模应十分有限。
  王勇认为,增加转贷资金规模,首先要解决的仍是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问题,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应是今后重点工作。
  从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来看,仍以央行再融资和金融债为主。对此,某政策性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央行再融资逐年递减的情况下,发行金融债与吸收放款对象的存款已成为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融资手段。不过,在利率市场化加速的影响下,上述渠道均受到了挑战,发债和揽储的难度都有所加大。
  今年,金融监管部门推出抵押补充贷款(PSL)这一工具,目前国开行也已经获得1万亿PSL贷款,其利率大幅度低于市场中长期贷款。业内人士表示,PSL贷款投放范围包括政策性银行,这可以有效补充其资本。
  除PSL外,同业存单亦被业内寄予厚望。王勇认为,与商业银行一样,政策性银行也应将同业存单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
  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性银行或采取直接与间接贷款相结合的方式。某政策性银行负责人就表示,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通过实践,已经形成一套专业化运作方式,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紧张问题,也与众多小微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转贷模式的出现,不会影响到现有合作方式。(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