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地方债务过度占用信贷资源
2015-02-25
2月9日,首个省级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结果出炉。
根据2014年10月财政部发布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地方政府应在2015年1月5日前,对2014年底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并申报相关数据。在规定日期的1个多月后,海南省地方政府率先公布了该省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结果。
从其公布的信息看,截至2014年末,海南省政府性债务余额1719.0亿元。这一债务余额相比2013年6月底审计的债务余额增加了21.84%。其中,2014年底海南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83.32%,其额度相比2013年6月底大幅上涨13.14%。
这一结果可以说既在市场意料之中,又超乎预期之外。
之所以说在市场意料之中,是因为此前面对地方债务,地方政府大多依靠体量庞大、名目繁多的城投平台进行融资,想要统计清楚城投平台到底发了多少债十分困难。而且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融资平台,均无动力理清这笔糊涂账。
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将全面受限,漏报债项将成为“烫手山芋”。如果不纳入政府债务,地方融资平台背负的债务未来可能需要平台自己偿还。在这种情况下,经过甄别、分类后,债务规模出现上升也就不足为奇。此前部分城投债确实在为地方政府承担举债功能,现在借此契机重归政府名下,应在意料之中。
而所谓超出预期之外,是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上升幅度高达13.14%,幅度之大,令人惊讶。海南省并非经济大省,这样大幅度上升的债务规模,是否意味着其他地区极有可能出现类似现象?海南省的数据似乎给市场发出了这样的警讯:谨防地方债务过度占用信贷资源。
要知道,目前各地方政府债务的体量庞大。审计署对地方债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高达10.89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67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4.34万亿元,合计接近18万亿元。因此,在较短周期内要求地方政府清偿全部债务并不现实。更何况目前楼市“去库存”艰难、地价走低,使得地方政府高度依赖的土地财政日益捉襟见肘。此外,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地区的不良率激增,从银行借钱也因遇到偿还瓶颈,难以为继。
在这种情况下,随着部分地方债务到期,地方政府只能通过银行信贷渠道,借新还旧,将风险后移,以缓解偿债压力。
但这并非长久之计。地方债务的存量大、期限长,不断将债务滚动后移的过程,也是使债务体量在本息滚动中不断膨胀的过程。这就意味着,避免债务违约需要占用越来越多的信贷资源。
目前,央行通过降准、定向再贷款、SLF、MLF等货币政策工具释放流动性,是希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从而为中国经济增长增添新动力。如果这些信贷资源被地方政府用于债务的借新还旧,将会影响货币政策效果,也不利于“稳增长”、“调结构”等战略目标的实现。
海南省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幅增加的现象表明,如何缓解地方债务风险、拓宽地方债务融资渠道,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地方政府应积极开拓新财源以支持偿债,地方经济结构性调整刻不容缓。只有通过金融、税收等多种措施,支持企业通过关闭、并购、联合等途径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大企业的资源整合,深化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以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产能过剩行业的依赖,逐步形成与中速增长阶段相适应的新盈利模式,才能使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步入良性循环。
同时,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以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此外,发展地方债市场,特别是市政债券市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淘汰其他融资渠道,也是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避免其过度挤占信贷资源的途径之一。(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