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下银行资管业务的转型之路
2017-12-13
2017年11月17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是“按照资管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型资管业务做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指导意见》分29条,涵盖了资管业务定义、产品分类、投资者分类、投资要求和限制、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监管职能分工等各个方面,其中对银行资管业务影响最大的是关于打破刚性兑付和规范资金池的要求。
在打破刚性兑付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并提出了刚性兑付的认定标准,即: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公允价值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人民银行或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规范资金池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强化资产管理产品的久期管理,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少于90天;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应当为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退出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
目前银行资管业务的实际运行情况与上述监管规定差距较大。首先,银行理财产品中预期收益型产品比重超过90%,名义上的净值型产品也基本采取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与产品净值化要求差距甚远。其次,银行理财产品短期化特征明显,6个月以内的产品占比超过80%,1年期以上的产品寥寥无几,理财资金与投资资产的期限严重错配,只能通过滚动发行的方式实现理财产品的还本付息,属于典型的“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第三,非标资产在银行理财资产配置中的比重接近20%,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的重要来源,也是银行理财产品相对于其他类型资管产品的主要优势,但非标资产的期限往往较长,与理财产品期限很难匹配。
市场中有悲观的观点认为,如果《指导意见》最终完全按照上述条款定稿实施,银行理财产品将失去在成本估值、资金池运作、非标资产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大减,整体规模可能出现萎缩,在资管领域的龙头地位堪忧。
但笔者认为,真正决定一个行业或企业发展前景的关键因素是需求的存在和满足需求的能力。我国人均GDP已超过8000美元,居民对财富管理的需求正处于快速增长期。过去我国居民财富超过60%配置在房产上,随着房地产市场由持续上涨回归平稳运行,居民财富向金融资产配置的比重将大幅上升。目前我国资管行业扣除通道嵌套因素后的真实规模约为70万亿元,与GDP水平大体相当,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水平;我国银行资管整体规模约为28万亿元,仅为银行表内资产规模的13%,而国外大型银行资产管理规模与表内资产规模的比例基本上达到1:1;未来我国资管行业、包括银行资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其实质是金融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去除资管行业中以通道业务为代表的过剩产能和以各类脱离监管的理财业务为代表的劣质产能,提升整个资管行业的运行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在这一过程中,银行资管业务只要积极应变、勇于创新,凭借在客户、资产、品牌等方面长期积累的资源和优势,完全有能力在新的市场格局中重新建立起竞争优势。
银行资管业务转型的方向
近年来,银行资管业务中存在的诸如刚性兑付、资金池运作等问题,不断引起监管的关注和市场的诟病,究其根源是长期以来银行资管业务的功能异化。回溯银行资管业务的发展历程,2004年第一只人民币理财产品推出,经过短短十多年的时间,整体规模已接近30万亿元,超越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等各类机构成为资管行业的龙头。
推动银行资管业务高速发展的动力除了市场需求因素外,更重要的是源于银行自身的需求。在负债端,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吸引客户,弥补因利率市场化和投资渠道多元化造成的存款流失;在资产端,银行通过理财非标投资突破信贷规模、资本约束、宏观调控等限制,实现信贷投放。正是基于对自身资产负债扩张的需求,银行资管业务脱离了“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业务本质,成为银行表内存贷款业务的延伸,异化为“表外银行”,刚性兑付、资金池运作等问题也随之产生。
随着银行资管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其中蕴含的风险不容小觑。首先,银行虽然承担了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责任,但并没有像表内存贷款业务那样有准备金和净资本的支撑,一旦出现超出预期的市场流动性风险或信用风险时,银行将面临巨大的代偿压力,很可能波及整个金融体系。
其次,由于所有的银行理财产品都实行刚性兑付,不同产品之间的竞争只是预期收益率的高低,真实的投资管理能力无法体现,整个行业将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不利于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银行理财产品抬高了整个社会的无风险利率水平,增加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正 是出于对整体风险的考虑,监管部门才下定决心要解决银行资管业务长期存在的痼疾。
面对新的监管环境和市场环境,银行资管业务传统的经营模式已经难以为继,转型发展迫在眉睫。银行资管业务的转型既不能延续过去“表外银行”的惯性思维,也不应简单地成为公募基金的翻版,而应该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大框架下寻找自身的定位、价值和发展空间。强化直接融资中介功能、打造“实业投行”,应是银行资管业务转型的方向。
从全球金融市场发展的普遍规律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在融资结构中直接融资比重将逐步提高,间接融资比重将逐步降低,金融脱媒成为大势所趋。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在降低融资成本、完善公司治理、丰富投资渠道等方面优势明显。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大量资金需求都是通过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解决,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缺少直接联系和对接,企业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投资者也缺乏更多更好的投资方式。近年来随着股票、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直接融资比重有所上升,但目前直接融资比重仍低于20%,远低于发达国家70%以上的比重。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直接融资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银行资管业务在直接融资领域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7年上半年)》显示,截止2017年6月底,银行理财资金配置债券、非标债权资产和权益类投资达到20.93万亿元,占理财资金余额的73.42%,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和降低企业杠杆率”。
《指导意见》将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要求合格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将资产管理产品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规定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交易(挂牌)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益权。
这些制度安排,强化了对投资者尤其是合格投资者风险自担的要求,为资金方与融资方的直接对接创造了条件,有利于直接融资的规范和发展。未来银行资管业务应进一步明确直接融资中介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银行在客户资源、资金规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私募理财产品为主要载体,以合格投资者为主要依托,围绕投资者的多元化投资需求和融资人的个性化融资需求,打造真正的“实业投行”。
打造银行资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指导意见》正式实施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不同类型资管机构将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产品业绩成为衡量资管机构优劣的首要标准,投资管理能力成为资管机构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基础。银行资管业务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提升投资管理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是使一个企业能够长期获得竞争优势的能力,具有价值性、稀有性、难以模仿性和不可替代性。在大资管时代,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原有的业务边界完全打开,机构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同时投资者群体也在不断分化,投资需求日益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机构试图将业务覆盖全部市场、服务所有客户不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不同的资管机构应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能力特点制定明确的业务定位,在各自具有相对优势的领域集中资源、精耕细作、树立品牌,打造核心竞争力,形成市场竞争优势。
围绕“实业投行”的转型目标,银行资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就是资产创设能力。首先,参与资产创设是提升银行资管业务市场竞争力的必要途径。传统的资管机构开展的是单纯的买方业务,只是被动地选择和接受市场中已经打包成型的标准化金融产品,对于融资人的风控和议价能力不强,只能获得市场平均收益。银行资管业务通过参与资产创设向金融产业链上游延伸,可以有效提高银行的风控和议价能力,从而提高理财资金投资收益。
其次,银行在客户资源、债权类资产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长期以来银行一直在国内金融市场占据主导地位,银行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目前银行存量贷款规模超过100万亿元,持有债券规模超过30万亿元,每年新增贷款规模大约10万亿元,表内外融资企业客户数以千万计,积累了海量的数据信息,具有强大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这些资源禀赋为银行资管业务开展资产创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按照企业融资行为划分,金融资产可以分为债权融资类、股权融资类、股债结合类和结构化融资类等不同类别资产。基于银行资管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自身资源禀赋,银行资管业务的资产创设应立足于债权融资类资产,重点拓展股债结合类和结构化融资类资产。其中,股债结合类资产可以为融资人提供资本金融资,形成与表内传统信贷业务的差异化定位,提高资金收益率,并实现对融资人的更有效的风险控制。
结构化融资是指企业以未来具有现金流的特定资产为标的进行融资,主要包括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资产负债率较高、主体信用等级较低的融资人的特定融资需求,近年来发展很快,未来市场空间巨大。此外,银行资管业务在资产创设过程中,应重视金融衍生工具的组合运用,以降低投资收益的波动,实现银行资管产品绝对收益的目标。例如,通过场外期权的创设和交易,可以改变股权融资类项目的风险收益特征,变浮动收益为固定收益,实现市场风险的对冲,从而兼顾融资人和投资人两方面的需求。
资产创设能力是包括客户需求响应能力、产品设计创新能力和全流程风险管理能力等在内的综合业务能力。其中,客户需求响应能力指银行能够及时获取、发现甚至发掘客户融资需求的能力。产品设计创新能力指银行能够根据客户个性化融资需求,在合规、风险、成本等内外部约束条件下,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手段,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的能力。全流程风险管理能力要求银行能够有效管控从客户准入、尽职调查、业务审批到存续期管理等各环节所涉及的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在内的各类风险。由于资产创设过程往往需要总分行多个业务部门协同参与,银行资管业务的资产创设能力的提升与全行整体的客户资源和业务能力紧密相关。
构筑银行资管业务的“护城河”
股神巴菲特对伟大企业的描述是这样的:“美丽的城堡,周围是一条又深又险的护城河,里面住着一位诚实而高贵的首领。最好有个神灵守护着这个城池,护城河就像一个强大的威慑,使得敌人不敢进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拥有一条又深又险的“护城河”,可以保护企业长期持久地立于不败之地。
作为金融服务行业,银行资管业务的“护城河”就是客户粘性。客户粘性来源于因良好的产品和服务体验而产生的对银行品牌的忠诚。提高客户粘性的有效手段,一是要重视客户个性化的需求,二是要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三是要能够与客户形成良性互动。
目前银行资管业务仍然是以产品销售为导向,业务流程自上而下单向展开,即总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理财产品的开发设计,渠道管理部门制定全行销售计划,分支行负责组织销售。在这一过程中,客户只是作为被动的产品销售对象,产品与客户真实需求匹配度较低,客户对于不同银行理财产品的选择只是依据预期收益率的高低而定,客户粘性很低。
银行资管业务要提高客户粘性,必须摒弃以产品销售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将资管业务与财富管理业务相结合。资管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是为客户服务的一体两面,互为依托,互相促进。其中,资管业务关注的对象是资金和市场,银行需要在既定的风险约束水平下通过资产配置尽可能提高投资收益;财富管理业务关注的对象是客户,银行需要根据不同客户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收益偏好等因素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服务。目前银行资管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不均衡,财富管理业务仅局限于高端客户群体,覆盖面太小,尚未形成专业化和规范化的业务模式。银行应充分发挥客户和渠道的优势,将财富管理业务扩展到所有客户群体,通过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掌握客户全面信息,了解客户真实需求,引导资管业务开发创新契合客户需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使银行资管业务有效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客户粘性,为银行资管业务构筑起一条又深又险的“护城河”。(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作者:苑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