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积极促进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 省级设代偿资金 各市县至少成立1家机构
2019-10-23
日前,江苏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推动融资担保行业,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业、支小支农。
通知从总体要求、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构建可持续银担合作模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化监管考核机制等五个方面共梳理了十七条措施。
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各市、县(市)至少有1家政府出资为主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并将支小支农等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作为主业。
同时,要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每年不低于3亿元,并实行动态补偿,优化风险分担机制。
此外,通知还提出将着重考核相关担保机构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规模、户数及其占比、增量等指标,用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开展支小支农担保业务。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