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2023-07-31
根据《江苏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遴选2023年度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相关要求,江苏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本次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公示期: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中选机构。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并写明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25-52371282 ;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6号金融城3号楼21层;
邮政编码:210019
江苏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31日